【摘要】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宅基地使用主体方面有严格的限制,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对于那些已经离开农村,落户城镇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又该如何继承?本文拟对农村宅基地房继承的相关事项进行一番探究与梳理。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房;继承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落户城市,成为城镇新市民。其中一部分是农村学子考上大学后把户口迁移到大学的集体户口中,毕业后选择在城市落户工作;又或者是一些农村年轻打工人为了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医疗资源而选择在城市买房落户。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乡村振兴计划,农村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好,农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交通也越来越便利,和城市的差距逐渐缩小,农村的宅基地房也日益成为一项重要财产。对于已经在城镇落户,不再拥有农村户口的这部分人能否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城镇户籍子女与农村户口子女在宅基地继承权方面有否不同?农村宅基地能否单独继承?对于诸如此类较为关注的问题,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马伟杰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国家政策,来说说农村宅基地房继承的那些事儿。
一、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宅基地房才可以继承
2010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对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农村宅基地确权指的是对宅基地使用面积进行确认,保障村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而使用的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房地一体”的登记要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可以进行合法确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或是不动产权证书。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才可以合法地居住、使用。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都可以确权,以下几类房屋就不能进行确权:1、违规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2、不符合乡镇规划、未获建造审批手续的房屋;3、宅基地权属有争议的房屋;4、长期无人打理居住的危房;5、超过批准面积建造的房屋;6、农村简易房、棚房等临时性建筑用房;7、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房。
二、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在使用权限上有所限制
对于已经在城镇落户,不再拥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当发生继承时,能否以其在继承时并非该村村民、系非农户口为由,否认对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呢?对该争议,2020年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了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2020年9月9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被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是城镇户籍子女因继承农村房屋,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房走的原则,从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上必须要有房屋,如果是空宅基地,那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房后,在使用权限上有所限制,既不能翻建新房,也不能大拆大建,只能使用到房屋倒塌为止。想要避免宅基地使用权被村集体收回,要定期照看、修缮房屋,保证房屋的安全稳固,或亦可趁父母健在时,对破旧的老房提前予以修缮、翻建。另外,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屋后,可以自用,也可以出租或者出售,但出售只能在房屋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买,已有农村集体宅基地房的也不能买。
三、宅基地房在子女不同情况下的继承分析
1、对于独生子女,不管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房,只是在使用权限方面有所区别,农村户口子女继承宅基地房后,同时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对老的宅基地房进行翻建。而城镇户籍子女对继承的宅基地房只能小修小补,且在办理确权登记时,需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对于多个子女的情况,继承有顺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农村户口子女比城镇户籍子女要优先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就是说,一个是城镇户籍的子女,一个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在继承发生时,因为农村户口的子女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所以优先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应补偿城镇子女按法定继承份额可得的房屋对价。另外,如果有多个农村户口的子女,亦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有的农村户口子女已与父母分户,另行申请建造了宅基地房。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在继承发生时,由户口仍与父母一起,未与父母分户的农村子女优先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但应补偿其他子女按法定继承份额可得的房屋对价。当然,如果农村户口子女都已与父母分户另行建房的,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可见,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村宅基地房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总的来说,农村户口的子女优先享有宅基地房继承权,其次,才是城镇户籍的子女。当然,如果父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对于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按规定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需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